礦用防爆本安型礦燈KL3LM(B)
一、概述KL3LM(B)型礦燈,采用錳酸鋰電池為電源,以LED為光源,是根據MT 1162.1-2011《通用要求》和MT/T 1162.4-2011《礦燈 第4部分:KL型礦燈》設計制造的。產品具有體積小,質量輕,免維護、安全性能高等特點。
1、產品特點
1)采用LED光源,發光效率高、使用壽命長,在礦燈使用壽命期內不必更換光源。
2)采用錳酸鋰離子蓄電池,蓄電池為全密封結構,不會漏液,礦燈使用期內蓄電池無需維護,安全性能好。
3)采用了礦燈保護器保護裝置;具有過充電、過放電和短路保護等功能,礦燈短路時可迅速切斷電路,避免發生事故。
2、主要用途及適用范圍
KL3LM(B)型礦燈用于煤礦井下作業人員攜帶照明。
3、產品型號組成及其代表意義:
4、使用環境條件
礦燈在下列環境條件下能正常工作:
1)環境溫度-5℃~+40℃;
2)可用于高瓦斯礦井。
5、防爆型式:防爆特殊型;防爆標志:Ex sI Mb。
二、結構特征KL3LM(B)礦燈由三部分組成:燈頭(含開關、LED光源及其恒流驅動電路、光反射器和充電控制器)、電纜(二芯)、電池組(含錳酸鋰離子蓄電池和保護電路)。
燈頭上設有控制開關,按動開關可分別點亮主光源或輔助光源。
三、主要技術參數本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見下表:
| 序號 |
項目 |
單位 |
數值 |
備注 |
| 1 |
額定電壓 |
V |
3.7 |
|
| 2 |
額定容量 |
Ah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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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|
有效工作時間(主光源) |
h |
≥11 |
|
| 4 |
發光強度 |
Cd |
≥1 |
|
| 5 |
LED光源 |
額定電壓 |
V |
3.7 |
|
| 額定電流 |
主光源 |
A |
0.16 |
|
| 輔助光源 |
A |
0.10 |
|
| 6 |
貯存期 |
年 |
半年 |
|
| 7 |
蓄電池部分 外形尺寸 |
長 |
mm |
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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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寬 |
mm |
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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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高 |
mm |
1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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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8 |
重量 |
Kg |
≤0.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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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 |
蓄電池循環壽命 |
次 |
≥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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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注意事項1、必須按說明書中的方法充電,采用其它方式必須經本公司認可。
2、礦燈在使用期間應注意維護,保持外觀清潔,零部件齊全,清潔時不能將礦燈放入水中,應用濕布擦洗。
3、 在使用過程中不能長期過放電,否則影響電池使用壽命。
4、 充電室室溫應在0~35℃范圍,如不在此范圍內,可能使電池發熱,會影響電池的性能和縮短電池壽命。
5、 礦燈應在蓄電池循環壽命期內使用,達到使用壽命的應強制報廢。
五、貯存1、礦燈應貯存在環境溫度(0~40)℃,相對濕度45%—90%的環境中,干燥、清潔及通風良好,無腐蝕性介質的倉庫內,應遠離火源及熱源。
2、礦燈若長期貯存,貯存前應充入80%的容量,三至四個月應對礦燈補充充電五小時左右。
六、安全警示缺少零件的礦燈嚴禁下井使用!
礦燈維護、維修、工作必須在地面進行!
嚴禁摔打礦燈!
嚴禁在井下拆卸礦燈或更換零部件!
嚴禁隨意改變產品結構或零部件!
維修時不能改動電路!
不能改變電子元器件的參數、型號規格!
嚴禁將礦燈用于其他用途、如抽煙、放炮等!
嚴禁將礦燈靠近或投入火源中!
若更換保護器或電纜線,必須采用相同型號規格且在安標有效期內的產品,保護器應符合MT/T395的規定,電纜應符合MT818.10的規定。
礦燈若出現故障,上井后應立即維修,存在故障的礦燈不能下井!
報廢礦燈應集中管理,由專業單位或礦燈生產單位回收處理!
七、售后服務及聯系方式本公司質量承諾:產品在交付后一年內發生質量問題確屬本公司責任者,可向本公司銷售商或直接同本公司聯系進行維修或調換。